美国FMCS仲裁规则增加程序保障
10月29日最终规则限制FMCS的初步审查并要求说明拒绝或暂缓理由。仅称申诉理由薄弱,不足以拒绝服务。

今天生效的最终规则
联邦调解与和解局(FMCS)公布的仲裁服务最终规则于2026年10月29日生效。它确认一项有限审查:提供仲裁员名单或任命是否违反法律、法院命令或机构权限。规则在8月开始的临时安排上增加程序保护,并未把FMCS变为裁决所有申诉的仲裁庭。 官方来源.
提出异议不自动形成法律障碍
根据规则,一方仅声称申诉缺乏依据、逾期或按协议不可仲裁,不足以拒绝服务。最终法规文本也区分不愿参与与真正法律障碍。当事人有合理机会回应在初步审查中提交的信息。
书面理由与重新考虑
若拒绝服务或暂缓申请,机构必须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暂缓申请保留原收件日期,可依据相关补充信息重新考虑,且须定期审查。服务被拒或暂缓时,付款人可申请退款或抵扣。这些程序权利不保证最终作出任命。
围绕实际障碍组织申请
保留集体谈判协议、申请收据、法院命令、机构理由及双方提交材料。明确问题是FMCS能否合法提供服务,还是基础争议的实体理由。这有助于避免将答复耗费在机构初步审查并不负责决定的问题上。
假设示例
雇主认为申诉理由薄弱,因此拒绝对候选仲裁员排序。仅这一异议并不等同于禁止任命的法院命令。反之,如确有相关命令,可能须提交并清楚解释。这两种情形都不允许当事人直接忽略适用遴选程序。
单独关注选择期限
适用规定的偏好排序程序时,规则给予另一方获通知后14天;不回应可能导致采用第一方选择,但仍受机构法律权限审查约束。应持续核查合同及其他程序期限。这项联邦劳动仲裁规则不改写所有私人商业仲裁协议或格鲁吉亚争议程序。
法律核查日期
来源及法律核查日期:2026年10月29日。后续变化不会自动反映在本文中。规则的适用取决于个案事实。
来源与法律依据
提示本出版物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个性化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