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DHS新增档案申请费用电子支付方式
11月30日生效的最终规则为DHS的FOIA及Privacy Act费用增加电子支付渠道,并在允许情况下保留支票和汇票;并非设立统一新申请费。

改变支付方式,而非设立统一新费用
DHS于10月30日公布最终规则,为《信息自由法》以及《隐私法》或《司法救济法》申请产生的费用增加电子支付选项。规则于2026年11月30日生效,更新已核定费用的缴付方法,并未规定每份档案申请现在都收费,也未设立新的普遍申请费。 官方来源.
规则允许哪些方式
对6 CFR 5.11(a)及5.21(d)的修改允许通过pay.gov或DHS及其组成部门指定的其他平台电子付款。允许时仍可使用支票及汇票。部门称这是减少实体付款步骤的程序改进。申请人应遵循具体申请及负责部门的说明,不能假定各办公室流程相同。
为什么与移民案卷有关
申请移民记录可能用于整理案件历史、核对先前提交内容或理解机构决定。付款管理只是其中一环。申请人仍须确定所求记录,并满足身份或代理权限要求。能够电子支付,不决定文件是否存在、是否必须披露,或能否在另一期限前提供。
明确的假设案例
海外申请人收到DHS档案申请的真实收费通知,却难以取得并邮寄美元汇票,获授权的电子方式可能简化付款。付款前应核对通知与申请编号,确认官方渠道。不能仅因规则提到电子支付,就信任未经请求的信息中的付款链接。
保存可用的付款及申请轨迹
保留收费通知、申请编号、付款确认以及有关范围或金额的往来。代表他人时,应记录代理权限。金额或付款说明不清楚,应通过官方渠道询问。不要向声称付款可保证更快披露的未核实中介发送财务资料或敏感案件文件。
把档案获取与案件管理分开
申请记录及缴费不应被视为延长听证、申请或上诉期限。应独立审查这些义务;若档案可能不及时到达,应咨询处理方式。最终规则改善可用付款方法,但不承诺优先处理、不取消披露例外,也不决定移民申请或异议的实体结果。
法律核查日期
来源及法律核查日期:2026年10月30日。后续变化不会自动反映在本文中。规则的适用取决于个案事实。
来源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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