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说明欧洲逮捕令中刑罚相称性审查

Tagu判决、基本权利两阶段审查及国内法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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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欧盟法院公布了C-583/24号Tagu案判决的信息。法院新闻稿表示,刑罚相对犯罪行为可能显得不成比例,本身不足以拒绝执行欧洲逮捕令。案件涉及罗马尼亚的刑罚及向荷兰提出的移交请求。法院说明,Tagu是虚构案名。

为什么只比较刑罚还不够?

欧洲逮捕令建立在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相互承认和信任之上。法院表示,执行是原则,拒绝是例外。即使各国刑罚差异很大,也不能仅凭差异证明提出基本权利异议所需的缺陷。否则,执行国法院仅因本国法律较轻,就会对其他成员国的刑事判决进行一般性审查。

执行机关应审查什么?

法院描述了先后两个阶段。首先,执行机关需要客观、可靠、具体且及时的信息,证明存在系统性或普遍缺陷,或影响可客观识别群体的缺陷。只有满足这一条件,才进一步审查相关个人是否面临基本权利受侵犯的真实风险。刑罚相称原则受到严重而明显的违反且缺乏有效救济,可能构成此类缺陷;新闻稿举例包括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刑罚,以及不允许考虑犯罪严重性和个人情况的规则。

本案及实际限制

法院认为,所审查的罗马尼亚法律没有显示足以拒绝执行逮捕令的缺陷。法院指出,该法律允许一定程度的刑罚个别化,相关人员也有上诉途径。该初步裁决本身不解决国内移交争议,仍由国内法院作出决定。面临逮捕令时,证据、可用救济和个人风险都很重要;外国刑罚较长并不会自动禁止移交。

法律核查日期

来源核查日期:2026年11月3日;后续变化不会自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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