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格鲁吉亚学生居留许可前,应确认教育机构的授权和实际在读状态,准备护照、合法停留、学习证明、资金和住宿资料,并按官方当前要求处理翻译、认证、申请和居留卡后续。学校状态或合法停留变化也应及时评估。
整理学校材料与申请文件
将学校沟通记录和居留申请准备分别列成清单。标明各项材料是已备齐、已申请,还是需要向主管机构或律师确认。请依据主管机构的官方清单核实适用于您情况的要求。
- 学校:记录课程、预计学习期限及负责出具证明的联系人。
- 身份:核对护照与学校材料中的姓名和日期。
- 时间线:汇总入境、当前身份及课程日期。
- 申请:分别核实现行表格、资金证明、照片、认证及费用要求。
- 后续:保留提交回执、通知和决定,并确认居留卡办理流程。
直接回答与问题范围
学生居留许可通常围绕在经授权教育机构真实学习的事实建立。录取、注册、合法停留、学校证明、财务与住宿资料和申请时点应作为一条完整链条审查。
- 国际学生和学生家庭
- 学习基础的居留许可
- 格鲁吉亚移民和居留程序
需要准备的文件与证据
准备护照、合法停留证明、学校或大学出具的当前在读证明、入学或注册资料、资金和住宿信息,以及外国文件所需的认证和格鲁吉亚语翻译。
- 护照和合法停留证明
- 经授权教育机构证明
- 入学、注册和在读状态
- 资金、住宿、认证和翻译
程序与工作顺序
先确认学校授权和当前学生状态,再核对合法停留、申请机关、表格、文件格式和官方费用。提交后保存申请证明,并安排批准后的居留卡和地址登记步骤。
- 确认学校和在读状态
- 核对合法停留与申请时点
- 准备并提交完整文件
- 完成批准后的卡和登记
主要风险与常见错误
学校证明过期、学生状态暂停、合法停留临近结束、姓名或翻译不一致,或者只准备录取通知而没有当前在读和财务资料,都可能导致补件或拒绝。
- 在读证明不完整或过期
- 学生状态暂停或终止
- 合法停留时间不足
- 姓名、翻译或文件不一致
下一步决定计划
建立申请时间线,标出入学、在读证明、合法停留、申请、决定和居留卡节点。对每份文件指定负责人,并在学校或身份变化时重新检查资格和补件。
- 确认学校和身份事实
- 控制合法停留和申请时间
- 完成文件与翻译核对
- 计划批准后的卡和续期
申请学生居留前要核查什么
确认教育机构获得授权,其证明能说明当前在读状态。核对证明、护照和其他材料中的姓名、日期及课程资料,并在提交前纠正不一致之处。
记录合法停留到期日、计划提交日,以及尚待签发或翻译的文件。获批后,按照国家服务发展局的最新说明办理居留卡和登记。
专项法律更新——2026年10月7日
第1803号法于2026年6月25日通过,并于6月29日在Matsne公布。依该法第3条第2款,第1条的大部分修正自9月1日起生效,其中包括第21条新增的学生身份规则。第3条第3款列明的7月1日生效例外涉及其他条款,并未使这些学生规则提前至7月生效。本次专项来源核查日期为2026年10月7日,并非对整篇指南重新进行一般审核。此前的一般审核日期仍为2026年7月18日。请查阅下方链接的现行格鲁吉亚语法律文本及修正法,并在采取行动前核实个案通知和现行官方程序。
官方来源: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法律地位法》现行格鲁吉亚语文本 · 2026年6月25日第1803号法——生效与过渡条款
身份暂停、学分与学校通知
《外国人法》第21条第1款(c)项规定,在合法停留期限届满前学生或职业学生身份被暂停且暂停已满90天,或者在格鲁吉亚获授权院校停止或完成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课程时,如果D6签证或居留许可是基于该学习取得,停留期限可能被终止。院校须书面或通过相应系统向主管机关报告。请取得院校记录的身份状态和通知日期,不要根据推测日期计算。
第21条第1款(c¹)项另适用于高等教育学生:在一个学年期间,未能取得超过该期间可获得最高学分三分之一的情形,可能构成终止事由。应将已取得学分与同一学年的最高可获学分进行比较,并向院校索取具体计算和报送记录。“超过三分之一”的措辞很重要;不要把不同期间的学分混在一起比较。
第21条第1款(c²)项涉及内务部转介的情形:相关活动使第15条(b)项所述课程无法继续,和/或不符合学生居留许可的条件或目的。该条并未规定任何工作或无关活动都会自动终止许可。第21条称停留期限“可以终止”;第5款规定由主管机关作出终止决定。不要将某个日期、成绩单或旅行天数计算视为当天自动取消。请取得相关书面记录,并核实个案通知、决定及适用期限。
官方来源: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法律地位法》现行格鲁吉亚语文本 · 2026年6月25日第1803号法——生效与过渡条款
183天离境规则与有限过渡安排
第21条第1款第1⁵项是单独的一款:学生居留许可持有人在任何连续12个日历月内实际不在格鲁吉亚境内达到183天或以上,许可有效期应终止。该12个月期间滚动计算,并非仅按每年1月至12月计算。为接受治疗,或参加格鲁吉亚获认证高等教育机构的交换教育项目而专门出境的时间,依本规则计作在格鲁吉亚境内的时间。请保存准确的出入境日期,以及所主张例外的同期证明材料。
修正法要求政府制定在境内停留的监测程序。本指南不假定存在特定应用程序、数据接口或其他追踪方式;请向主管机关核实现行规则。有限的过渡安排仅适用于截至2026年9月1日学生或职业学生身份已经暂停的学生居留许可持有人:第1803号法规定的身份恢复期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1月1日。该期间之后仍未恢复身份的,停留期限依格鲁吉亚法律终止。这不是所有学生都适用的一般宽限期,也不适用于之后才暂停的身份。
官方来源: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法律地位法》现行格鲁吉亚语文本 · 2026年6月25日第1803号法——生效与过渡条款
专项核查前可整理的记录
申请个案审查前,可先自行整理时间线和相关记录:
- 居留许可或D6签证的依据与到期日;学生身份变动;学校通知的日期。
- 课程类型和学年起止;同一期间的最高可获学分、已获学分及学校的计算记录。
- 每个连续12个月期间内所有进入和离开格鲁吉亚的日期;治疗或交换项目证明。
- 如可能适用9月1日过渡规则,整理身份暂停日期及身份恢复记录。
官方来源: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法律地位法》现行格鲁吉亚语文本 · 2026年6月25日第1803号法——生效与过渡条款
重要提示本材料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个性化法律意见。行动前请结合您的事实重新核实现行法律、官方实践、费用与期限。